各位导师及在职硕士研究生:
现将2018年12月在职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受理答辩申请
拟申请本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在9月16日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在职硕士研究生答辩名单》后,统一发送学院办公室311室宋老师邮箱(songfang@dlmu.edu.cn)。
二、报送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时间:9月20日
申请答辩研究生需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需提交:纸质版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费等相关费用的缴纳情况。
拟申请此次答辩的同等学力学员请于答辩前,登录http://www.chinadegrees.cn/tdxlsqxt/login.shtml?action=forwardIndex(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申请,(2012年及以后参加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已经注册、申请,)并需到综合楼726研究生院刘莹老师处现场审核确认,内容包括:身份证、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发表论文的原件。答辩后半个月内还需在信息平台中提交论文相关信息。
三、学位论文检测
时间:论文送审前
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论文一律须经“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合格后,方可答辩。论文检测工作及检测标准由院系根据《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2017年4月18日印发)执行。
同时请导师继续加强对研究生科研过程的监督和对研究生科研成果的审核、评价,要加强对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对所指导的研究生出现伪造、篡改科研数据,撰写学术、学位论文过程存在抄袭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导师负有相应教育和管理责任。根据《大连海事大学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出现购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已经获得学位的,撤销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或者撤销学位的处理决定在校园网站公布。从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给予纪律处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其所在单位。
四、论文外审
在职申请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外审,抽查名单将于9月30日公布。
论文外审的研究生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将外审所需材料按照要求提交至liuying13@dlmu.edu.cn。(材料要求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重要通知---关于硕士论文外审工作的通知查询)。送交外审30个工作日后,关注论文外审结果,外审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答辩。
其中,Excel格式“硕士论文送审信息表”(请登录研究生院网站---学位---重要通知---关于硕士论文外审工作的通知查询)。
六、论文格式审查
各答辩组根据答辩时间组织论文的形式审查工作,要求形式审查必须严格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见研究生院网站-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进行,尤其注意参考文献、附录等的编写。未通过形式审查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七、组织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12月3日前
①答辩前一周,学院统一组织汇总资格审查合格申请人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到研究生院盖章,领取答辩表决票,并下载《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诚信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学位---表格下载),请各研究生和导师签字后与答辩申请表、答辩情况表、表决票、评分单、一本论文、一份研究生登记表一并存入研究生答辩档案袋。
②答辩
答辩组按照《大连海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认真做好答辩记录。
八、组织分会讨论,报分会材料
时间:12月10日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12月17日召开)
①学位评定分委会秘书于开会后3天内报送会议纪要(附件1)、答辩答辩情况表、两本学位论文(请确认签字)、一份研究生登记表、小2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及其电子版(电子照片要求见本文最后,用身份证号命名)
在职工程硕士请于11月28日——12月3日登录教育部学位中心学位信息采集系统https://xxnb.chinadegrees.cn/cdgdc/signIn?school=10151,填写完整信息并在提交后自行打印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签字确认后提交学院。
对由于研究生本人延误提交信息或未进行基本信息确认及修改所造成的学位证书不能如期发放或毕业信息、学位信息数据错误,由研究生本人负责。
电子照片要求:
·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
·大小:5K~20K、格式:JPG
·服装:白色或浅色系
·照片背景:单一蓝色
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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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1日